李鐵二審維持原判,二十年刑期塵埃落定
今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鐵案二審公開宣判,駁回上訴,維持一審有期徒刑二十年的判決。李鐵涉及受賄、行賄、單位行賄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、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五項罪名,罰金未具體公布但已并入一審判決。從一審到二審耗時半年,程序走完,實刑即刻執行。

陳戌源無期徒刑,沒收全部財產
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涉案金額超8000萬元,在足壇反腐案中刑期最重。自2023年2月被查以來,案件歷經一年半審理,終審裁定不再上訴。
杜兆才受賄14年,罰金400萬
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,并處罰金400萬元。杜兆才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俱樂部及個人在賽事審批、球員轉會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受賄金額約3000萬元。
中層官員批量宣判:劉奕11年,于洪臣13年,陳永亮14年
中國足協原秘書長劉奕受賄11年,罰金360萬;原副主席于洪臣受賄13年,罰金200萬;原常務副秘書長陳永亮14年,罰金220萬。三人均采取“實刑+高額罰金”模式,無緩刑。
裁判系統同步清洗: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獲刑6年6個月,罰金20萬;競賽部原部長黃松7年,罰金60萬;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7年,罰金60萬。

地方足協多人落網:成都劉剛8年,辜建明6年
成都市足協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被判8年,罰金70萬;原主席辜建明6年,罰金40萬。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2年6個月,罰金30萬;武漢足協原秘書長付翔11年,罰金140萬。地方協會腐敗鏈覆蓋賽事運營、青訓經費、場館建設等環節。
未開庭兩人:劉軍、王小平待審
中超公司董事長劉軍、中國足協原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尚未開庭。二人于2023年8月被采取強制措施,案件處于審查起訴階段,預計2025年進入一審程序。至此,本輪足壇反腐案已判20人,總刑期累計超過150年,罰金總額約30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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